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3年4月和1—4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4月,全省16个地级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1.2%,同比下降11.7个百分点。
1—4月,全省16个地级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9.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资料图)
图1 2023年1—4月全省16个地级市各级别天数比例
图2 2023年1—4月全省16个地级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地市级排名
4月,全省16个地级市中,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黄山、宣城和六安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马鞍山、滁州和淮北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
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六安、池州、安庆和铜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3名),淮北、滁州和宿州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
按优良天数比例排名,黄山、宣城、池州和安庆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3名),滁州、亳州和阜阳相对较差(并列第14名)。
1—4月,全省16个地级市中,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黄山、宣城和池州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阜阳、淮北和宿州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
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宣城和铜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阜阳、亳州和淮北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
按优良天数比例排名,黄山、宣城和铜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名),亳州、阜阳和淮北相对较差(从第16名至第14名)。
县(市)、市辖区排名
4月,全省59个县(市)中,按PM2.5浓度排名,桐城、歙县、黟县和旌德等县(市)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并列第10名);和县、蒙城和界首等县(市)相对较差(从并列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10名)。
全省45个市辖区中,按PM2.5浓度排名,徽州区、屯溪区和黄山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好(从并列第1名至并列第10名);杜集区、潘集区、义安区和烈山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差(从并列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5名)。
1—4月,全省59个县(市)中,按PM2.5浓度排名,旌德、黟县和歙县等县(市)相对较好(从并列第1名至并列第8名);界首、临泉和涡阳等县(市)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9名)。
全省45个市辖区中,按PM2.5浓度排名,黄山区、徽州区和屯溪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好(从并列第1名至并列第9名);潘集区、颍东区和颍州区等市辖区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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