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为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指导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价格行为,维护医疗价格秩序,促进医疗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5月15日,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省属和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政指导会,市局二级调研员兰琦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几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医疗服务收费违法问题表现形式和案件处理情况,宣讲了医疗价格政策,宣读并下发了《阜阳市医疗服务价格行政指导书》,对医疗价格机构的价格行为进行了行政指导,要求医疗机构自觉遵守《价格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医保部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上浮为零、下浮不限。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会议提醒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行政指导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经行政指导仍未规范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将公开曝光。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常兴远)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