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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扣留车辆的规定

时间:2023-04-19 10:37:07    来源:找法网


【资料图】

一、交通扣留车辆的规定

交通事故扣车规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一般交通事故扣车几天

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一般在三十日以内。特殊情形下,不会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三、交警扣车需要什么手续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该如何办理

带齐所有材料去交警大队申请提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大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找法网提醒您,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大队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此时,需要携带扣车凭证、身份证、行驶证等证件去交警大队提取车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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